电子阅览室是现代化图书馆的重要服务窗口,我馆电子阅览室集资料查询、计算机学习、光盘图书阅读、游戏等功能为一体,为读者提供有偿服务。随着电脑的飞速发展,我馆电子阅览室电脑已升级为奔腾P4/2.4G型。
 
一、有关服务项目简介如下:
1、 光盘资料查询和光盘图书阅读(光盘免费使用);
2、 学习DOS、UCDOS、WPS等计算机知识;
3、 练习打字、文字处理、文件编辑;
4、 绘图设计、工程制图、3DS动画制作练习;
5、 欣赏VCD音乐片及故事片;
6、 上网查阅资料;
7、 最新网络游戏节目。
 
二、 计时收费标准(读者须预缴磁卡押金10元/卡):
9:00-----12:00 1元/小时 12:00----24:00 1.5元/小时
优惠上机卡:上机50小时,一次性收费60元,可跨月使用。
 
三、 有关管理制度
1、沙坪坝区图书馆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制度
加强图书馆网络化建设、逐步实现馆际连网、网上图书馆及资源共享,为地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,是图书馆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方向。为了确保图书馆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,现特制定有关制度如下:
(1). 图书馆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,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,不断完善网络安全监控、有害信息过滤及病毒防范、清除等软(硬)件,以确保图书馆计算机网络安全运行。
(2). 图书馆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上网收集、整理、开发、利用网上资源,必须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、影响社会治安、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等行为发生。
(3). 图书馆电子阅览室,是读者使用计算机上网查询、浏览、学习、娱乐等利用网上资源的服务窗口,在信息网络安全方面必须做到:
①. 建立和完善读者上机登记制度,登记册应妥善保存三个月备查。
②. 主机服务器有对上网计算机的原始记录,并保留备份一个月。
③. 读者下载信息必须集中管理,并做好审查登记工作。若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,应立刻向单位领导及当地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。
 
2、沙区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读者守则
我馆电子阅览室是集网上查询、阅读浏览、上机学习、文化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对外有偿服务窗口,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现制定读者守则如下:
(1). 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。严禁利用信息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机密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。
(2). 文明上网,严禁查阅、制作、复制和传播淫秽、色情、暴力等妨碍社会治安的不良信息。
(3). 严禁利用信息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、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。
(4). 严禁故意以计算机病毒及其它有害数据,危害网络信息系统安全;严禁在网上散发
虚假信息、垃圾邮件、破坏网络中公共信息的完整性。
(5). 爱护电子阅览室所有设施设备,自觉保持良好的上网环境,不得蓄意损坏本室物件,不得无理取闹、喧哗、捣乱及其它违法活动。
(6). 自觉出示个人有效证件,配合工作人员作好上网登记。